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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人民政府物流办公室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四川省重点物流项目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:省政府物流办 发布时间:2013-06-30 浏览数:8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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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人民政府物流办公室 四川省财政厅

 

关于做好2012年四川省重点物流项目

 

考核工作的通知

 

  各市(州)物流主管部门、财政局,省级重点物流项目建设单位:

 

 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重点物流项目管理,确保项目建设质量,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,根据《四川省2012年重点物流项目推进方案》和《四川省物流业发展促进资金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现就做好2012年省级重点物流项目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

  一、考核范围

 

  我省2012年省级重点物流项目(附件1)。

 

  二、考核内容

 

  (一) 项目总结。项目业主单位按照《四川省重点物流项目考核自评报告》(附件2)要求,对照省级重点物流项目申报材料,全面总结项目实施情况。

 

  (二)地区项目总体评价。市(州)物流主管部门、财政局共同对项目业主单位自评报告进行现场核实,如实填写《四川省重点物流项目考核统计表》(附件3)、《四川省重点物流项目考核资金补助情况明细表》(附件4)。

 

  三、组织实施

 

  (一)考核组织。省政府物流办、省财政厅组织全省2012年重点物流项目考核工作,并对中央在川、省属企业实施的项目进行考核。各市(州)物流主管部门、财政局具体负责本地区项目考核工作。

 

  (二)时间要求。各市(州)于2013年4月20日前以文件形式将项目考核情况报省政府物流办、省财政厅。中央在川、省属企业实施的项目评价报告于2013年4月15日前报省政府物流办、省财政厅。

 

  (三)项目抽查。省政府物流办、省财政厅将对各地项目考核结果进行抽查。

 

  四、工作要求

 

  (一)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,切实做好项目考核工作,使考核结果成为健全制度机制、优化支出结构、优化资源配置和以后申报重点物流项目的重要依据。

 

  (二)各地物流主管部门、财政局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单位的工作指导,督促项目业主单位按《现场考核项目单位资料提供清单》(附件5)准确提供基础资料,及时编报《四川省重点物流项目考核自评报告》。

 

  联系人:省政府物流办 李仁安;联系电话(传真):86605654

 

  四川省财政厅 晏 阳;联系电话:86726975

 

  附件:1.《四川省2012年重点物流项目名单》.xls

 

  2.《四川省重点物流项目考核自评报告》.doc

 

  3.《四川省重点物流项目考核统计表》.xls

 

  4.《四川省重点物流项目考核资金补助情况明细表》.xls

 

  5.《现场考核项目单位资料提供清单》.doc

 

  四川省政府物流办 四川省财政厅

 

  2013年4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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